紅酒的陳年與飲用
近來,一些朋友總問起有關紅葡萄酒陳年的問題。紅酒能不能陳年?紅酒是不是越陳越好?紅酒有保質期嗎?及國產和進口葡萄酒標簽上標注的保質期為什麼有長有短?等等。在此,就上述問題說上幾句.
首先,解釋一下陳年的概念及目的。陳年一般是指葡萄酒發酵完成後,葡萄酒在橡木桶中及裝瓶後在瓶中陳放,讓酒繼續發展成熟的過程。因此,陳年通常包括兩個階段:在橡木桶中與在酒瓶中。眾所周知,葡萄酒是有生命的,好酒在陳年中有個淺齡期-發展期-成熟期-巅峰期-退化期-垂老期的發展過程。陳年的目的是為了讓酒能進一步的發展,達到其成熟和巅峰的狀態,從而讓酒中的單寧更圓潤,架構更明顯,酒質更細膩,酒的味道更均稱協調.同時在陳年中,酒的花香與果香將隨著陳年而有遞減,但其它深層的香氣,如橡木,咖啡,熏香,烤肉,皮革,泥土,礦物味等將逐漸生成,使酒的香氣更有層次.
但是,上述陳年的功能只是對於部分的酒有意義,也就是具有陳年能力,或是說需要陳年的酒。那麼,什麼樣的酒具有陳年能力呢?紅酒的陳年****要與如下幾個因素有關。
第一是葡萄的品種。象用cabernetsauvignon,syrah,nibiolo等富含單寧的葡萄釀出的酒,比較能夠陳年。好的酒莊/酒廠出品的酒,陳年一、二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是不成問題的.而象zinfandel、gamay等品種,就不太能陳年,上好的酒陳放個五、六年也就到極限了.另外,用gamay所釀的具有beaujolais特色的新酒,當年采摘,當年釀制,當年上市,當年開瓶飲用,連隔年都不要.
其二是葡萄的品質。葡萄品質與葡萄的培育種植、土壤,和葡萄當年生長采摘的氣候有關。其中當年氣候因素更不穩定,較難控制。如果當年的氣候條件很好,沒有意外天氣災害或病蟲害,那麼該年葡萄的品質就會好於它年,也稱好年份。相同品種的葡萄,因品質更佳,所釀之酒更能陳年。同樣是波爾多medoc的酒,因1992,1993等年份的氣侯不好,也稱年份不好,即便是好酒莊的酒,陳個七,八年,也就達到其顛峰了,再放也不會對酒的品質有什麼益處。
其三是葡萄酒的品質。主要與生產者有關,涉及葡萄來源、處理手法、工藝水平等。一般來說,越好酒莊/酒廠出品的酒,對於法國葡萄酒來說,aoc級別越高的酒,對於波爾多medoc地區講,越是頂級好酒莊的酒,陳年能力也就越強。通常,波爾多紅酒的平均陳年能力是5至15年,而頂級莊園的酒能陳放20年甚至50年以上。
上述第一、第二點,可以看成是先天的,第三點可以視為後天的努力。當然,除了葡萄和酒本身,酒的存放條件也很重要。只有存放適當,好酒的陳年才能使其更加完美。
知道了紅酒的陳年能力與這麼多因素有關,那麼,如何判斷某一支紅酒需要陳年的具體時間呢?是否可以有法規來約定個保質期呢?我個人認為,“約定保質期”的方法操作起來較難實現。問題一是如何定義“保質期”這個概念。其次,能否合理地確定“保質期”。
“保質期”從字面上講就是物品能保證質量的期限。如上所述,葡萄酒陳年是一個發展過程。原則上講,酒在其巅峰期時飲用是最理想的。但是,即便是在退化期,或步入垂老期,酒的變化也是漸變的,也不能絕對地說不能飲用了,只是品質不濟了,或味道不堪入口了,人們自然就不想再去飲用她了。一般來說,酒的成熟期,巅峰期,退化期都可視為適宜飲用期,而進入垂老期後可視為不適宜飲用期。所謂的“變質”,更多的時候是因為保存不當而造成酒質粗糙或變得酸苦有異味,或是發生軟木塞霉變(corky)現象,而這些現象的出現是偶發的,與時間無必然聯系。因此,到底那個時點可定義為“保質期”的上限,是退化期中,還是垂老期中的某一時點?
再者,即使理論上規定,酒在從裝瓶開始,到正要進入垂老期時,這其間的時間是“保質期”,那麼,要確定這個時間也是很不容易的。因為這個時間與眾多因素有關:年份,葡萄品種,釀制工藝,產地,出品人,存放條件等等。雖然有一定規律可循,即上面有關紅酒陳年能力的論述。但如果要定量的話卻很難。任何一個因素變化了,其結果也就會有不同。而且,這種變化常常是要通過實際品嘗才可最終確定,再從中獲得一定的預見。也就是說,每支酒要視實際情況不同,來確定具體需要和能夠陳年的時間。因此,預先地,統一地給紅葡萄酒確定個保質期,5年、10年、20年或是50年,並硬性地制定為法律條文,顯然是不合理的,也是沒有意義的。換句話說,如果要從合理的角度來制定這樣的法規,那麼,這樣的法規將是一個龐大復雜的因果關系選擇體系,同時,也會是時常變化的。這不僅失去了作為法規的意義,也是無法操作和實施的。試想,四十年代的chateaupetrus仍令人陶醉,這個“保質期”該如何確定呢?
對於我國進口葡萄酒背標上常標以10年或15年保質期的問題,是因為要滿足國家有關進口衛生檢疫法規的要求:在任何進口食品的標簽上均要標出保質期,對於葡萄酒這個比較特別的商品也不例外。因此進口商就找個最長的標上。其實,這樣的標注是沒有更多實際意義的,由此還可能會產生誤會。一位葡萄酒代理商告訴我,他們曾進過一款1979年份的法國葡萄酒,按國家規定要標注“保質期”。這下可麻煩了,就是按照最長的15年算,也“過期”了,搞得他們很是尴尬和無奈,還遭到不懂葡萄酒客戶的指責。從上面講述我們知道,只有好酒才能陳年,可是,這下好酒到成了“過期”產品。
由此可見,對於紅葡萄酒這個比較特殊的產品,如硬性規定個“保質期”不僅不合理,勢必還會造成誤導。也就是說,紅酒不象面包,能有個明確的幾天的保質期;也不象中國的白酒,是“放不壞”這樣簡單的概念。但是,如果沒有所謂“保質期”的規定,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確實是一個比較難於判斷和理解的問題,也為其在選擇和飲用時帶來不便。那麼,紅酒應該何時飲用,買來的紅酒是否還需再陳年呢?
應該說,紅酒在其適宜飲用期內飲用都是可接受的。對於絕大多數,一般消費者在市場上可購得的紅葡萄酒,是沒有什麼陳年能力的。從數量上講,大約只有百分之十左右的酒有陳年10年以上的能力。更多的酒在其面市後的一到兩年間飲掉即好,沒有必要再陳年。或是說,其本身的品質決定了其成熟快,退化快,適宜飲用期短,更長的陳年不會使酒質更加柔順美妙,反而會因保存不當或是進入垂老期,使品質更加不濟。典型的象國產的葡萄酒,因品質問題,除個別一兩支酒,其它的葡萄酒基本上都不具備陳年能力。無論有否標注年份,您在市場上買來就喝了事,千萬別想著什麼"陳"上幾年的。
此外,還與個人口味喜好有關。如前面講到,在陳年中,酒的花香與果香味在年輕時更濃重,隨著陳年而遞減。有人偏愛果香花香味重的酒,為迎合這些人的口味,酒廠在釀造時采用不同處理手法,釀出更適宜年輕時飲用的酒。典型的象美國的酒,因此多數的美國酒不需也不能更多的陳年。
另一方面,葡萄酒的生產者也會考慮其酒的陳年對酒質帶來的影響,而將酒在自己的酒窖中,包括在橡木桶中和裝瓶後在酒瓶中,進行必要的陳年。有些地方有稱為晚裝瓶“latebouttling”的習慣。比如西班牙就有這樣的傳統,對於grandreserva這一等級的酒,政府要求在橡木桶中陳放三年才裝瓶,在瓶中再放兩年後,才能上市出售。有些酒廠自己規定的陳年時間會更長。所以,常常1989年份的酒,卻可能剛上市不久。這也是為什麼在市場上一般不會見到當年年份的酒,除了beaujolais的新酒。通常情況下,越需陳年的酒面世越晚。因此,一般來講,上市以後的酒,即便馬上飲用,其品質也應是可接受的,應是在其適宜飲用期內。
總之,對於絕大多數的紅葡萄酒,在其面市後的一到兩年間飲掉即好,沒有必要再陳年。對於目前北京超市中,賣¥150以上的紅酒,才有必要考慮其是否有陳年的能力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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