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女兒出嫁,由男方家裡或是男方和女兒自己給娘家一大筆錢,要錢,要把撫養,讀書,花的費用一一擺上桌,談個清楚,不能把女兒白白給人,不能白白養個女兒.哪怕是因此弄得女兒新生活得從零或者從負數開始. 女兒沒資格擁有娘家的任何財產,房子,積蓄,娘家人都給兒子. 嫁後,女兒回娘家就是當客人了,不再是這個家的主人. 女兒嫁後有對娘家盡責任的義務,逢年過節要給娘家老小紅包,娘家人對這個嫁出的女兒不再有任何的責任了,嫁了的婦兒從此是別人家的人,交給別人保管了. 娘家人,這樣做對嗎 隨著社會的發展,這樣的事情會越來越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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