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甸滿族鄉隸屬阿城區管轄。位於區境中北部,海溝河流經本鄉注入阿什河。鄉政府駐地距市區15公裡。“料甸子”一詞,滿語,意為“綿軟”。料甸子一帶開發較早。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京旗移民500戶屯田於海溝河流域,是阿城最早的3個八旗屯墾點之一,1758年(清乾隆二十三年)又在窪渾河畔安置京旗移民屯田。從1881年(清光緒七年)起,料甸子一帶隸屬賓州廳管轄,1909年(清宣統元年)劃歸阿城縣管轄,1921年隸屬第二區。東北淪陷後,初設料甸子保,1939年改設料甸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阿城縣始設料甸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5月改為第九區。1956年2月,撤區劃鄉,設置料甸鄉。1958年9月,改稱料甸人民公社。1984年9月,改為料甸鄉。1986年9月,改為料甸滿族鄉。全鄉滿族人口占總人口的46.1%。料甸滿族鄉轄區,地勢東高西低,從山地過渡到丘陵,又從丘陵過渡到平原,大部分地區為平原區,海溝河和窪渾河流經鄉境,形成了“三山一水六分田”的格局。全鄉總面積114平方公裡,耕地面積8.6萬畝,主要種植玉米、大豆、水稻等。鄉辦工業有玻璃廠、磚廠、機械廠、塑料廠等,1992年鄉企總產值達3537萬元。全鄉共轄北紅、萬興、紙坊、寶山、永紅、南紅、廂黃、烈火、新建、新發、勝新、新勝、光勝、紅新、西華、海溝等16個村。1990年全鄉總人口2.66萬人,其中滿族1.3萬人,占總人口的49%,超過了漢族人口(占45.3%),居各民族人口首位。鄉政府駐地烈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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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甸滿族鄉隸屬阿城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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