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有法的什麼做法激起了民憤 "其一,私自轉讓村集體土地使用權 2005年胡有法將這500多畝的山地,以每年兩萬伍仟元的價格,承包給浙江余老板栽種茶葉,承包期限竟簽訂為5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期限最長為30年。胡有法此舉,實屬全國罕見。現在過了五個年頭,這筆承包費又進了胡有法個人腰包,村民分文未得。胡有法違法亂紀,激起了村裡老黨員、老干部及全體村民的憤怒。2005年10月份,村裡三位老黨員前往南昌縣林業局控告,當時林業局領導十分震驚,當即立案查處。2005年11月份,縣林業局執法大隊來村上將涉案人員帶走。胡有法怕牽涉自己,糾集兩車不明真相的群眾,去鄉政府攔截、鬧事,對森林公安分局局長進行威脅、圍攻、辱罵,強行將涉案人員搶回。此案竟不了了之,而胡有法至今逍遙法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