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協和醫院營養科副教授於康認為,蝦體內的砷由無害向有害“轉化”的過程需要大劑量維生素c的參與。“大劑量”的含義是:一次性攝入50個中等大小的蘋果,或34個梨、10個橙子,或生吃3斤以上的綠葉蔬菜。如果經過加熱烹調,食物中的維生素c含量還會降低很多。因此,在吃海鮮的同時食用水果或蔬菜,只要不超過上述的量(恐怕沒有人能夠超過),是沒有任何危險的。於康建議:由於金屬類元素容易沉積在海鮮的頭部,所以盡量不要吃蝦頭、魚頭;維生素c盡量從自然飲食中獲取;在服用大量維生素c藥片時不宜和海鮮類食物一同攝入。(海鮮河鮮往往被污染,其中富集了一些砷。本來五價砷毒性較小,但是如果被維生素c之類的還原劑還原成三價砷,也就是****(三氧化二砷)了,毒性急劇上升,於是有中毒危險。
可是,有很多人同時迷惑地申辯:現在宴席之後,都要上水果的啊!我吃了海鮮有吃水果,並沒有中毒啊!這又是為什麼呢?
原來,違反禁忌產生嚴重危害,有四個前提:
第一,水產品的確出自被砷污染的環境。除了蝦,還有小龍蝦、河蚌、牡蛎、各種蛤類、螃蟹等,各種水產品,都有被污染而富集砷危險。如果水產品出自污染很小的水域,就不會含有大量的砷,也就不存在這種禁忌了。
第二,攝入污染海產的數量確比較多,其中含砷的總量達到一個足以引起中毒的數值。如果像林黛玉吃螃蟹那樣,淺嘗辄止,食量很小,自然不會看出明顯的危害。
第三,水果中的維生素c和其他還原性物質的含量足夠高,吃的數量足夠大。如果只是半個蘋果、幾片香蕉裡面那麼一丁點維生素c,是不足以還原產生大量三價砷的。相比之下,維生素c藥片中的含量就要高得多了,所以風險更大一些。
第四,維生素c藥片是吃海鮮河鮮前後不久服用的。如果早餐吃藥片,晚上才吃蝦,由於體內大部分維生素c已經被代謝掉了,危險性就會變小。
總之,海鮮和維生素c同吃的危險,是一個數量的問題。要看水產到底污染到什麼份兒上,吃海鮮的數量多到什麼份兒上,以及維生素c多到什麼份兒上。
****的ld50低於15毫克/公斤,一般認為,100~200毫克的****才有致命危險。可是,我國的魚類砷含量標准是0.1毫克/公斤,也就是說,如果吃合格的水產,那麼即便吃10公斤,也不會發生急性中毒問題。目前頻頻發生海鮮帶來的砷中毒事件,只能證明餐桌上的海鮮已經被嚴重污染,超過國家標准幾百倍!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不與維生素c同吃,海鮮、河鮮就足夠安全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到了含砷量可能帶來危險的水平,這種食物已經不是人類適合的食物了。五價砷本身便有毒,只不過毒性為****的十分之一以下。慢性砷中毒可能引起多種癌症,並損害髒器,其危害不可忽視;而且這些污染水產品中很可能還含有其他來自污水的污染物,比如汞、镉、鉛、有機氯、多氯聯苯,以及多種其他化學污染物。真不知道,為什麼還有那麼多食客前赴後繼、津津有味地花高價品嘗這樣的食物,僅僅滿足於“不會馬上引起****中毒而住院”的安全性!
——誰也不能說環保與自己無關。餐桌上的食物原料來自哪裡,誰能控制?環境污染了,人人都受害!
我個人推薦,假如對產品的環境質量不能十分放心的話,吃海鮮河鮮不要超過每天一種,數量不要超過100克。蔬菜和粗糧當中的纖維可以促進重金屬的排出,因此適合搭配食用。吃了這些食品之後不吃維生素c片,仍是一個底線的安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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