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1月13日下午,我在上海靜安區萬航渡路725號城隍廟特色小吃店吃菜肉大馄饨,快吃完時,竟在餡子中吃出一個咽蒂來.店方也承汄了.請問:我該如何要求店方賠償我?6元一碗馄饨.謝謝? 但城市清潔遠不是一罰就靈這麼簡單新加坡街頭,有一種賣冰激凌的流動小攤販,花一塊新幣(折合人民幣五元),攤主就會拿刀切一塊榴蓮或芒果口味冰激凌磚,外面裹一片面包,遞給你。他還會多給一塊大大的薄膜紙,防止你邊走邊吃,碎屑掉到地上。當然,這張薄膜紙你千萬要記得扔進垃圾桶,要知道,在新加坡,亂扔一張廢紙或一個煙頭的代價實在太高,最低處罰是500新幣。換成人民幣,2500元,厚厚一疊啊。沒來新加坡,就通過各種信息渠道耳濡目染,知道這個國家干淨,罰得狠。亂扔垃圾甚至還要打屁股(鞭刑)。這次去一看,果然干淨,環境也好,像花園一樣。用一位同行記者的話,“整個國家全是北山路和香格裡拉飯店”。當然,事情沒有十全十美的,我們在新加坡路邊草地上,也發現了不少紙盒紙屑。最繁華的烏節路上,亂穿馬路的人也隨處可見。香港和新加坡,都是很干淨的城市,對不講衛生的人罰得都很重。2003年,香港政府將處罰額從600港幣提高到1500港幣。2007年1月1日起,在公共場合抽煙,處罰最高5000港幣。5000港幣是多少錢?香港人均月收入1萬港幣左右,5000元差不多是一個清潔工一個月的工資。新加坡呢?丟個煙頭罰500新幣,一個普通售貨員的月薪,差不多是1000到1500新幣。三年前有兩則新聞,能證明香港的處罰力度,連當地人也難以承受。一男子當街拋物,被執法人員當場拿下,該男子接過罰單竟然暈倒,食環署人員將他送往醫院,搶救後蘇醒過來,執法人員還是把那張1500元港幣的罰單交到他手裡。一位女傭以自己家鄉習慣,把一整袋垃圾放在垃圾箱旁邊,被抓個正著。她急得大哭:我每月才賺3000港元,給你們1500港元……哭了很久很久,最後還得含淚交錢。硬是不交錢,又怎麼樣?看兩則發生在今年的新聞:五月十六日,一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及賠償一千元予受害人。今年三月十五日,食環署人員在旺角奶路臣街,目睹被告隨地拋棄煙蒂,隨即上前進行檢控,索取他的個人資料,以便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但該男子拒絕及反抗,並襲擊一名食環署人員,其後被到場協助的警員拘捕。食環署發言人提醒市民應遵守清潔法例,他說:任何違反公眾地方潔淨條例的人士,必須與獲授權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執法人員充分合作……今年一月,一名食肆持牌人(有營業執照)因超范圍經營食物,被判罰款兩千元,而且,被告又因“刑事恐嚇”執法人員,被判入獄兩個月(該人當時如何“刑事恐嚇”,現在已沒法知道,想想大概是說了類似“你小心“或”你等著”之類狠話———記者何欣)。“如果隨地吐痰或亂扔煙頭,被抓住了,死不承認是自己扔的,周圍又沒人看見,難道要我去檢驗dna嗎?”在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我們問黃廣善總監。他說,執法人員都是兩人結伴,看到違法當場開罰單。開罰單的儀器很像掌上電腦,資料和政府資料庫聯網,身份證一刷,姓名住址全都有了。如果是累犯,要重罰。沒帶身份證?對不起,對講機一叫,警察馬上會來,因為在香港不帶身份證上街是違法的。如果你一定說不是你扔的,或者收到罰單後不理不睬,過不了多久,你一定會收到法院傳票,法官一般會判你輸,最後訴訟費也要你出。所以在香港,最聰明的做法就是守法,別亂扔垃圾。如果抓住了,有頭腦的人都會老老實實交錢。“最初的執法最為關鍵,要特別堅決。”食環署於鴻偉先生說。香港彈丸之地,每天有3000名流動執法人員上街巡視。有一天就餐前,有位同事故意問飯館老板,在你這裡抽支煙行不?老板連連擺手,不行不行,看到了要罰你也要罰我的。同事說,警察不會進來的。老板抖了抖身上的衣服說,有便衣。去年一年,香港食環署因清潔衛生,開出罰單兩萬六千多張,其中95%罰款到位,交入政府專項賬戶,另5%以其他形式執行(主要是法院判決)。記者的話:新加坡和香港,都是非常干淨的城市,又有一個共同特點:罰得很重。這很容易讓人以為,一個城市,只要一罰,罰得越重,衛生就會馬上好起來。其實,罰不罰,罰多少,應該以這個城市中大部分人的文明素質為參照。如果平時違規的人很多,而處罰的力度一下子很大,肯定會遇到強烈反彈,執法成本太高,最後很可能罰不下去。只有不斷教育宣傳,讓自覺的人越來越多,而不自覺的人一定還有,這時候加重處罰,成效才會最佳。香港和新加坡,都是幾十年的城市清潔衛生運動配合重罰,才取得現在的成果。遠不是一罰就靈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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