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交房時開發商必須提供:1、“兩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這是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要求的,現在交房時開發商都應提供。2、開發商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對面積的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盡早使問題獲得解決。3、如果合同約定提供竣工驗收備案表是交房條件的話,應要求開發商提供;如果沒有這樣約定的話,就要求開發商出示與約定交房條件相應的文件資料。如果開發商能不提供上述文件,購房者有權拒收房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開發商承擔。 另外,購房者如果在購房過程中遇到麻煩而協商不成,購房者可依照《產品質量法》、《經濟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築法》等,向消委會投訴,向當地房管局、工商局、技監局和建設主管部門申訴,直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您也可以咨詢濟南房地產有關的法律顧問。
去房管局,建設局等部門投訴
即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直接打市長公開熱線,你可以不用到處跑,政府還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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