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說只要產權證過戶到我名字下就可以把購房款一次性打給賣家了,土地證無須賣家到場只要我拿著過戶到我名下的產權證單方面去過戶土地證即可!請問這樣交易我是否存在風險?是否能把土地證過戶來?另外賣家賣我的房子是去年他剛從別人手裡買來的,當時他不知道出與何原因只過戶產權證到他名下,而土地證沒過戶還是別人的。如果我現在買這房子有沒有風險? 我是武漢市的,剛買了個二手的。 過戶土地證與房產證的程序是一樣的,要雙方都到土管所,結婚了的要兩人到,死了的要死亡證明,沒結婚的要未婚證。因此你過不了戶。 就算能過,第一位賣主可能要為難你,因他不是賣房給你,可能要你再給點錢。
總體說:風險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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