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房產證已查封,土地證過了戶,法院該怎樣判 | | 推 薦 文 章 | 更新時間:2022-05-18 |
朋友借錢不還,經多次催收無效情況下起訴,起訴的同時去申請了財產保全,查封了房產證,但是在查封的時候知道了土地證已經過戶賣給了別人,現在開庭審理,買房人提出了異議,這樣情況下法院該怎樣判?賣房的時候我並不知情,而且借錢是在買房之前. 樓子您好! 您提出的問題,我回答如下供參考: 1.法院受理訴訟前或在您申請財產保全前,買房人已經依法辦理了房屋交易和產權過戶手續的,您主張對該房屋的財產保全沒有法律支持的依據!法院不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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