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外國人,在沈陽市和平區購買一處面積180多平的房子,購買大概4年左右,現在想出售此房子,已經與買房者洽談成功,請問房主賣房子需要提供哪些資料?還有就是賣房者需要承擔哪些費用?希望回答的詳細一些,謝謝! 二手房屋買賣交易稅費明細 一、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契稅:房款的1.5%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二、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印花稅:房款的0.05% 標准價公房(優惠價)土地出讓金:按成本價的7%×建築面積 經濟適用房土地出讓金按房款的3%收取。 當然如果有中介介入的話,那麼還需要中介費:一般買方1%,賣方2%。
雙方需要准備的材料: 一、賣方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 2、原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地產賣契 3、國有土地使用證(市局) 4、產權人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人名章 5、配偶意見、書面證明、簽字蓋章(按手印) 6、結婚證明、配偶身份證明 二、買方提供: 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戶口本)人名章 如有不明可以登錄超級經紀人網了解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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