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在購買二手房的過程中,下家支付定金一周後,上家和下家按照約定來到上海保源中介公司簽合同,保源中介以房產網絡上不去為由,拖了2個半小時才把合同樣本打出來,後來又因為中介秘書將合同中的定金數寫成貸款數、日期先後不一致等低級錯誤改了3版,後來因為裡面具體細則寫的過於含糊不清,又改了2版。這樣又拖了一個半小時。 最後三方在第5版合同上簽字、蓋章,當簽到第6份(總共一式六份)合同時,發現第6份簽的是第3版合同的,買賣雙方要求換成第5版時,遭到保源地產中介拒絕,並且突然沖出一個自稱是保源地產老板的人,當場把合同撕掉,並且破口大罵:“我在這等了3個小時蓋章了!你們愛簽不簽!給我滾!!”接著連拖帶打的將買賣雙方趕出了公司。隨後圍觀者打了110來處理,事情才沒有朝更進一步發展。 現在的問題是:上家的房產證還在中介那,如果買賣雙方還想交易繼續該怎麼辦?對於這樣的中介有沒有可以管理和投訴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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