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電梯房的業主,地下有停車場,我所購住房的面積為151.54平方米,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停車場的土地所有權重疊,我如何主張我的權益?謝謝! 你好!關於地下停車場的使用權問題。首先要看開發商是否有權銷售地下車庫,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車庫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1)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的建築面積計算在內;(2)開發商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之內;(3)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應無償交付給業主使用的,即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了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將建車庫作為開發商的法定義務。如果有上述情況之一,開發商就無權出售該車庫。其次,如果沒有上述情況,那麼,投資興建該類地下車庫的開發商對此享有專有使用權,有權出售該地下車庫,這時,你可以要求開發商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車庫銷售許可證或物價局出具的車庫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證明。第三,居民住宅土地最長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開發商未必都是以70年的最長期限取得每一塊土地,土地使用期限不同,開發商繳納的出讓費用不同。所以,您應該查看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其土地使用期限。 地下停車位歸屬權當然是房產商 地下停車位歸屬權當然是房產商——如果你住在十樓,那下面的九層是不是都屬於你呢?其實在中國買房,買的是虛擬的所有權。 根據合同,一般屬於業主的全體。
沒有重疊使用土地,是分擔使用。比方,1平方米的土地上,建築了10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那就是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0.01平方米的土地.換句話說,這10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共同來能夠使用了這1平方米的土地。
謝謝你的提問! 實在搞弄不清,可以咨詢相關方面的律師。這樣可以行使自己權力的同時,也不會侵犯到他人的利益。 我看新聞上說,地下停車庫是不能買賣的。應該是業主共同所有吧,但是事實是,誰買了就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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