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不過手續比較煩: 您好!非蘇州市戶籍會員因工作需要,需租用住房解決住宿的,由本人申請,經“中心”核准,可動用普通專戶存款支付租房租金。
動用公積金普通專戶存款租房流程: 會員簽定租房合同 ↓ 單位或會員填寫《園區公積金會員動用公積金普通專戶存款租房申請表》(表h5),並攜帶相關材料到“中心”辦理申請手續 ↓ “中心”審核每月提取金額及期限 ↓ 會員從“中心”核准之月起,按月到“中心”領取租金補貼
單位和會員應在租房合同期內,提供以下材料到“中心”辦理申請手續: (1)公積金會員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園區公積金會員動用公積金普通專戶存款租房申請表》(表h5)一式三份 (3)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支付租金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通過公積金指定中介租房的可使用中介開具的房租收據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 1、若單位統一辦理租賃手續或會員租用本單位自有集體宿捨,需提供如下材料: (1)《園區公積金會員動用普通專戶存款租房申請匯總表》(表h4)一式三份 (2)會員租用本單位自有集體宿捨的,單位需提供擁有房屋產權的相關證明,並提供相關租賃人員名單,交“中心”審批。 (3)單位統一辦理租賃手續的,需提供集體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支付租金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公積金指定中介租房的可使用中介開具的房租收據原件和復印件)。 2、會員從“中心”核准之月起按月領取租金補貼,以往月份不予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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