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婚前給出的首付,婚後兩人一起還貸款,女方要求寫上自己是房子的共有人這合理嗎?(不是想要分男方的首付,只想對房子有同等的權力)如果女方成了房子的共有人,那麼離婚後怎麼分?(如果法律判房子兩人平分,那女方是不會占有男方首付那部分財產的) 這個問題是很簡單的。。。。。其實結婚財產。不存在合理不合理 一起還貸的話加名字是很合理的。如果擔心以後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問題。你們可以在加名字的時候。寫上份額。比如女方占40%男方占60% 這樣比較科學。主要還是看你們自己. 呵呵。看了你的補充.發現你估計是女方.哈哈.這個其實不是房屋問題了。應該是感情問題。你說的都很對。你就直接去給男方說這個事情.就ok了! 看他怎麼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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