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打算買房子,首付是我父母出的,月供是我出.因為還沒和女朋友領結婚證,所以我和父母的意思是房子上不加女朋友的名字,只寫我的名字.如果是買了房子付了首付之後,結婚前是不是有個婚前的財產認證?比方說,房子總價40w,我出首付10w,名字是寫我的,然後結婚.那個房子就要公證下吧,因為是要兩人一起負擔剩下的30w,那剩下30w的產值就是兩人的吧,屬於夫妻共有吧.也就是說,哪天要分財產,我就是分25w的產值,她分15w的產值. 我是覺得只要領了本本,房子就可以屬於是夫妻共有財產,畢竟她也有份的.但現在是她覺得需要保障,希望加她的名字.而我又感覺或者說兩個人都感覺到相互給的安全感好象都不夠,所以我想結婚了領了結婚證本本就什麼都好說,而沒有領到本本,就感覺很多東西,變數實在太大! 我想問的就是婚前的房產認證是不是像我上面舉例那樣的認證.還有,是不是雙方可以有協議.
無論婚前還是婚後,都不需要公證。但某些地方婚後辦理婚前財產是需要公證《夫妻財產約定書》,請到當地房管部門咨詢。 認定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以開據正式購房發票時間為准。 在辦理房產證時,會以契證時間為准,契證會以購房發票時間為准。結婚時間以結婚證為准。 如果在開據正式購房發票前結婚的,算夫妻共有財產,但另行約定的除外。如果開據正式發票後結婚的,算婚前財產,即使在婚後還款,也不算夫妻共有,但另行約定的除外。 在婚前申請辦理房產證時,只能辦理單獨所有,如果要加上女友名字就是產權交易,需要繳納相關稅費。 在婚後申請辦理房產證時,如果是婚前財產,要先辦成單獨所有,再辦成夫妻共有,可以免繳一些稅費。如果是婚後財產,可以直接辦理夫妻共有。 另外,共有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共同共有,指所有共有人平均分配產權;一種是按份共有,共有人之間按約定的份額分配產權。
婚前購房不用公證。只要錢是你們出的,有交款證明或收條就行。婚前的房產不是夫妻共有財產,無須公證,就省了那幾千元公證費吧。離婚要分財產,也只是平分婚姻存續期間所還貸款及其增值部分(根據已還貸款本金所占房款比例計算)。如果她硬要寫也沒什麼(除非明確房屋共有比例),因為房款都是你們出的,最多以後多個換房產證的手續。 您好!首先,婚前財產公證並非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是自願行為。其次,雙方可以對婚前、婚後的財產權利以協議的方式約定。第三,如果房屋買賣合同在婚前簽訂,但婚後共同還貸,房產如只登記在您一個人名下,則房產的所有權屬於您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視為共同償還婚前個人債務。但如房產登記在您同您女朋友兩人名下,則房產的所有權屬雙方共同享有。 簡單說,如果沒有其他約定,房子40萬,首付10萬,貸款30萬,婚前房子是你的,婚後房子還是你的,至於你們共同還貸款30萬,算債務,如果你們還完貸款也分手了,你給她15萬和相應的利息就行了。如果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將來分手,估計得賣房才能平分了。如果能預期房價還能上漲,最好不要把她加上,免得分手時,房屋增值部分還得分給她一部分;如果預期房價下跌,把她加上算是共同分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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