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左右我買了一套蘇州的農村拆遷房。由於拆遷房要過2年才能拿到房產證,所以現在還沒過戶,只是跟房東簽了個合同,合同上寫如果不給過戶房東賠房價的50%,如果裝修,賠裝修費用的3倍!如果按這個價格賠的話,我估計房東不會違約!但是法律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能交易!又有物權法,如果他不給我過戶房子肯定是他的!我現在有以下問題: 1.我們所簽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不給過戶,打官司是否能贏? 2.打官司的話,法院會怎麼判!他會怎麼賠我!是給我當初我買房子的錢,還是按合同上的違約金額賠付?或者是按照違約時的房子的價格賠? 就是說比如我買的20w的房子,合同上寫明他違約要給我30w,我裝修了3w就是30+3*3=39,他違約時候的房子的市場價值大約30w。他應該賠我多少?20w?39w?30w?謝謝各位 希望准確點專業點的回答,謝謝 1:拆遷房一般在規劃後就不能進行買賣了,也就是不能過戶.你就是買了卻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 2:查下賣方的信用問題,還有債務問題 3:簽合同時把違約金定高點.再辦理委托公證(就是把賣方的選房,交房,簽安置協議,辦房產證,過戶等權利全委托了) 4:找關系把名換了(這最保險) 5:記得把賣方夫妻的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備份. 注:投資的話主要是周期太長(最少兩年),一般要一次性付清房款等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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