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是我父親的名字,父親在五年前去世,父輩上面還有奶奶,我這一輩有姐姐。現在我和母親、奶奶、還有姐姐住在一起,現一致同意將房子過戶到我名下。請問如何辦理過戶最省錢。 1、你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及房產產權人更名手續。 2、首先你、奶奶、母親、姐姐作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奶奶、母親和姐姐要放棄繼承權,由你一個人繼承。 3、持《繼承公證書》房產證、你的身份證明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資料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更名手續,領取新的《房產證》。 4、費用=公證費+《房產證》工本費
僅供參考
補充: 1、的確有訴訟這個說法,訴訟是需要訴訟費的,按照案值的1%左右收取。 2、繼承、贈予過戶需要辦理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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