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急需最新的住房公積金制度。。。誰可以幫一下。。謝謝!!! 住房公積金的最新法規(文字)
2007年5月18日建設部《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23號)的規定,自2007年5月19日起,調整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調整如下表:
單位:年利率%
項目當年繳存上年結轉 調整前利率0.721.98 調整後利率0.722.07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各期限檔次利率調整如下表:
單位:年利率%
調整前 調整後
委托貸款期限 利率(%) 委托貸款期限 利率(%)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4.32 4.77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4.41 4.86
(一)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頒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發〔1998〕190號)文件有關規定,2007年5月19日(不含)以前發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內的住房公積金貸款,2007年5月19日後仍執行原利率,不分段計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2007年5月19日後仍執行原利率,自2008年1月1日(含)開始,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檔次利率,對於不同還款方式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分別依據相應的還款公式確定新的月還款額。
(二)2007年5月19日(含)後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檔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關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為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核算主體及采用自由還款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中心個貸字[2004]95號)規定,借款人采用自由還款方式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月最低還款額不變;對於采用等額均還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還款公式確定新的月還款額。
(三)對於已經簽訂借款合同,且放款日為2007年5月19日(含)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在借款人簽訂調整貸款利率的通知單後,才可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各單位在接到本通知後,認真做好相關政策的落實工作,遇有問題,及時報告市中心。 2007年7月20日建設部<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77號,就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進行了調整: 一、從2007年7月21日起,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現行的0.72%調整為0.81%,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現行的2.07%調整為2.34%。 二、從2007年7月21日起,上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均上調0.09個百分點。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從4.41%調整為4.50%,五年期以上從4.86%調整為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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