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過中介定了一個二手房,交了5000元定金(定金條由中介出的),但與我們簽合同的是房主的四個女兒中的一個,房主已死亡。後來我聽說這種情況房子應該屬於戶主的配偶和子女共同所有,現在我家人商議,為避免麻煩,決定不要這個房子了,請問我們在中介簽的合同有效嗎?我們交的定金可以退嗎?中介說如果到了我們約定的過戶期限,他就會把錢給賣方。 按照你所說的情況,關鍵要看將來要和你簽訂購房合同的人是否有權處分這個房產。 如其有權處分,則你要求終止交易屬於違約,定金不退, 如其無權處分,則對方違約,房屋中介應雙倍退還定金。 具體操作上,你可要求中介提供房產證復印件及房主身份證,這是中介應當做的,如證明房主已經去世,則可以對方預期違約對抗對方的支付請求。
另外,你還有必要看一看你簽訂的定金合同,定金是擔保的一種,如購房意向書中沒有寫有“如不購買房產定金不退還”之類的字樣,則應認為定金擔保的事項僅是繼續就購房一事進行洽談,而不是保證必須購買這套房產,這樣的話對方應該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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