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備買下長沙一處別人的直管公房(是國家的,不是他單位),房屋面積22個平方左右,當我到過戶的地方問了一下相關的費用,他們說要交什麼380元/每平方米的什麼費和其它的手續費。以後遇到拆遷時可以分到不少於6000元/每平方米的拆遷費(這間公房的地段是市中心,可以說是很好的地段)。
請問一下: 1.公房過戶有些什麼費用要交。(請回答詳細些) 2.公房過戶後遇到拆遷時可以分到拆遷費嗎,還是只能分別的一處公房安治? 3.之前聽此處的住戶說他們的自己住房也是直管公房,有一次傳來要拆遷的消息,後來房管局找他們就以低價賣給他們,就 成了私有住房,我想問是不是有這一政策,還是以前有,以後就沒有了(不只一戶人說自己)? 1.公房不能過戶。因為是國家的房子,產權屬於國家所有,具體來說是其所屬的房屋管理部門所有。 2.如果你還符合居住公房的政策條件,則可以繼續住在分別的另一處安置房;但如果你不再符合國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則有可能不再安置,而由你自己自行安置。 3.這是歷史政策,隨著社會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現在違法用地查處及土地管理執法力度日漸規范與加大,已經基本沒有這種政策了,有些城市或許還存在一部份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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