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上一套房子,剛蓋好,是區政府蓋的,現在還沒有房產證,只有別人的一張購房發票,這樣的房子可以買嗎?有沒有風險?(注:區政府的房子目前都沒有產權證),如果我們簽訂購房協議,可以公證嗎?受法律保護嗎?或者賣房人說將購房發票改寫成我們的名字,這樣保險嗎? 如果她把發票改成我的名字了,將來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可以從單位辦理上我的名字的房產證嗎?就不用過戶了 現在的二手房市場上象這樣沒有房本的買賣很多(因為各種原因)一般的做法都是辦理公證或者通過一定的途徑把原來的房本辦下來即使用權轉為產權後交易象你這種情況我建議你作一下公證較穩妥改變購房發票上購房人的名字是可以省去不少錢但這關鍵還要看原單位區政府是否承認這樣的做法有一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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