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賣方,與中介簽訂的合同上注明賣方是不用承擔中介費的,買方需要承擔2000元中介費,我簽訂的合同上房屋總價是31.3萬,買家告訴我他已經給中介打了2500的欠條,欠款原因是中介費,這就說明我的房款裡不包含買家的中介費,但中介卻騙我說房款31.3萬裡有買家的中介費3000,讓我寫欠條,我在不知真相的情況下寫了欠條,但按照合同上我不用支付中介費,就算支付也只是兩千,請明白人告訴我我這張欠條合法嗎?如果我不還這3000塊錢中介起訴會勝訴嗎? 你可以主張那張欠條是欺詐,請求法院予以撤銷,或者是重大誤解,請求法院予以撤銷或者變更,這樣這張欠條的合法性就由法院來評價了;個人建議還是先和中介溝通協商好,如果實在不行上法院也是先調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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