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都是建築單位的員工,都在上海。但是我們離的比較遠,男朋友是現場技術人員,我是辦公室行政人員。他在現在一家大型項目工地,工期兩年。09年7月竣工。這個工程很趕工期,他又是總工程師,所以平時很忙,吃住都在工地上。就算是回家也是晚上9點能到家。我們平時要是想白天見面,除非局裡開會,在會議室見面……
我平時住公司提供的宿捨,也就是說,我們兩個在上海吃住都不需要錢,兩個人一年基本可以存10萬。但是最近男朋友特別想買房子。我的意思是先不要買,想要的話租一個就可以了。我的理由是就算我們現在買了房子,利用率也不高。因為至少兩年的時間,他白天基本是不會出現在家裡的。空蕩蕩的家,我一個人回去也沒什麼意思。我現在吃住都在單位宿捨,上班也方便。而男朋友的理由是“太想有個家了”。
他工作三年,我才工作1年,我們兩個的存款在上海買房首付還不夠。其實最主要的是,我們買了房子干什麼用?就那麼天天空著? 但是我坳不過男朋友,現在開始動搖了,由於買房還有一大缺口,我想,要是實在想有個家就租個房子?反正2年後他還不知道去什麼地方干工程呢,沒准還去西藏修鐵路了。但是租房利用率也不高啊。他一個星期就9點之後回來睡一覺,第二天早上6點多就走了……
唉,租房還是買房?還是維持現狀?萬分迷茫中…… 最好先買,你的工資永遠沒有房價長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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