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大家,因開發商通知我今天交房(4月2號)但我想遲幾天去接行嗎,還有交接時有何手續要辦,請熟悉的朋友回答 交房房產商應給業主的資料: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一、建議收房日期
一般房產商通知我們小業主交房時間會比較早,建議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為在那兩天,同時來收房的人會很多,而陪同驗收房子的人不會有太多時間仔細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較好,需要帶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臉盆--用於驗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頭--用於驗收房子牆體與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於測裂縫的寬度 4)1只5米卷尺--用於測量房子的淨高 5)1只萬用表---用於測試各個強電插座及弱電類是否暢通 6)1只計算器---用於計算數據 7)1只水筆--用於簽字 8)1把掃帚--用於打掃室內衛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報紙、塑料帶,包裝繩--用於時間長,可休息一下及預先封閉下水管道。正常驗收房子時間一般是持續2-3個鐘頭,建議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正常驗收房子時間一般是持續2-3個鐘頭,建議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二、過程
1)去物業部門查看資料部分,分別有以下幾份資料需要查驗: a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可帶走 b《住宅使用說明書》--可帶走 c《竣工驗收備案表》 d面積實測表 e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可帶走 如果房產商准備充分的話,一般10分鐘即可查看完資料。
2)核實面積、合同及價錢多退少補問題。 確認售樓合同附圖與現實是否一致,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相同,房屋面積是否經過房地產部門實際測量,與合同簽訂面積是否有差異
三、驗收房子
看完那些資料後,基本就可以去驗收房子了,暫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業費用及相關費用,此時物業會催促你來交付,可同他們交流,驗收好後,再交付費用.從物業處拿鑰匙,分別應該有樓層鑰匙、進戶門鑰匙、信箱鑰匙、水表、電表(若有遠程抄表另)等幾把。接著就可以同物業人員一起去房子裡了。(記得拿那些工具哦)
1)詳細檢查房屋質量,包括門窗、陽台等部位有無開裂現象;(陽台裂縫危險大)
提示:由於新房子空關時間較長,在門窗軌道裡會有一些灰塵和建築垃圾,所以切不可很沖動,用蠻力推拉門窗,一感覺有阻塞感的時候,仔細查看一下,用掃帚清楚後就可以看了
2)檢查牆體平整度、是否滲水、是否有裂縫,凱文顧問提示:特別是查看一些牆體是否有水跡,特別是一些山牆、廚房衛生頂面、外牆等地方,如有的話,務必盡快查明原因。
3)仔細檢查地面,仔細檢查地面有無空殼開裂情況。如有空鼓,一定要責成陪同物業人員盡快修復,否則在裝修中會很容易打穿樓板,妨礙鄰裡關系。以上2-3項可用工具小榔頭和塞尺。
4)水電煤暢通情況和能否正常使用。大開龍頭查漏堵,盡可能讓水流大一點、急一點,一來看看水壓,二、來試試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會配一個簡易龍頭給業主)。用萬用表測量各個強弱電是否暢通。
提示:關閉分閘,檢查各個分閘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線路。
5)驗收下水情況,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個下水處灌水,分別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馬桶下水、廚房和衛生及陽台地漏等,基本是每個下水口應灌入兩盆水左右,應聽到咕噜噜的聲音和表面無積水。
提示:做好這些後,確認沒問題,要盡快將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著水口,再加以捆實,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實(記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驗收地面下水情況。在廁衛放水,淺淺就行了(約高2cm)。然後約好樓下的業主在24小時後查看其家廁衛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後,應再打開水表,看清楚水表數字,記錄下來,同時要記錄 電表數字。
7)核對買賣合同上注明的設施、設備等是否有遺漏、品牌、數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這方面,應該沒什麼大問題,但是確實要仔細核實。 8)測量一下樓宇的層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樣數據來源地點與具體數據,最好把水表、電表數字、樓高、馬桶坑距、浴缸長度和寬度、沖淋房尺寸、吊頂高度都記在一個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時把一些驗收房子的數據和問題寫在物業公司提供的紙張上。
四、最後,好了,檢查完這些工作,如果沒問題的話,那就交錢去吧;若有問題,需要同物業人員確定解決方案和解決日期,看解決結果是否影響收房,若影響,需要進行交涉了。
~~~~~~~~~~ 重要,最佳收房流程:
核驗業主材料→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由開發商加以說明→交納剩余房款→業主領取鑰匙並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業主做綜合驗收→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開發商與業主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根據協議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議→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同時要求,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第一:是房產開發商必須已經取得《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我國的《合同法》、《建築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都規定了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標志取決於是否取得《建築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購房者和開發商在買房合同中是否約定將開發商取得《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作為交房條件,開發商交房時都應提供。
第二:是我們常說的“兩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這是建設部2001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要求的,現在交房時開發商都應提供。
第三:是開發商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對面積的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盡早獲得解決。若符合交房的法定即合同約定的條件,購房人應做些什麼?核對合同首先在接到入住通知後,應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並根據開發商的答復決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約定的時間前往收房,收房時,先檢查開發商所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然後對要接收的房屋進行實地驗收,在與開發商交接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檢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購買的房屋如與購房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不符,入住前要向開發商提出,如不符合則應進行更換;
2、判斷面積有無發生誤差以及誤差比是否超過3%,應在入住前根據合同的約定向開發商提出自己的意見,是否退房; 3、自己對房屋質量進行檢查,如發現結構問題,應和開發商提出,並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如發現非結構性問題,應和開發商交接時如實做好雙方簽字的書面記錄,並要求開發商承諾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維修;
4、按購房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對房屋內的設備進行清點,檢查水、電、氣、熱等設備完好程度及使用狀況,如有不符或缺損,應在交接時要求開發商在交接清單上注明,並要求開發商書面確認具體更換和配齊的日期;
5、對開發商提供的物業交付核驗單或交屋單中無法確定的事項,應注明“暫不清楚”或“無法認定”,並由雙方在注明處簽字或蓋章。要注意房屋的保修期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底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買尾房或現房的買房人,收房時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時限,避免錯過保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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