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開發商沒有三書一證一表(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竟然通知業主交房 交房為三天,今天是第四天了,開發商竟然不見了人,有80%的業主沒有接房 房屋存在嚴重的問題,水管沒有預埋,開發商直接將水管安在地面上,臥室門口,客廳角落可見水管 水管高出地面6裡面.而且用肉眼就能看出地面嚴重不平, 當初合同上寫的是一戶一表,現在水表不是一戶一表, 業主要求開發商整改後再交房,而開發商竟然置之不理,還出口辱罵業主 昨天開發商還糾集社會人士毆打業主,將一位業主手中的合同,各位業主聯系方式,以及房屋問題統計表搶走 原本是9月30日交房,開發商說因為地震原因延遲了交房日期,我們也沒有說什麼,現在竟然是這樣的態度 我們也打了電話到電視台可以電視台不怎麼理,現在我們240戶業主不知道該怎麼辦 不知道該走怎麼樣的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請各位幫幫忙 我們這裡不是大城市,只是一個縣城,很多業主都是用了自己的血汗錢買房子的,希望大家幫幫忙 你這個kfs已經出現大量的侵權行為了,其實對他自己很不利,毆打業主、延期交付,房產無三證、房屋質量出現嚴重問題,是可以退房的。 電視台往往是kfs的走狗,kfs經常要關照媒體,因此你們很難叫動它們 你們業主在一起就好辦,一起聘請律師,走法律訴訟的程序,現在還在網上問什麼問?直接去聘請這方面的律師,讓律師幫你們訴訟維權,你們可以勝訴的。 -----------------------------------
http://www.hetongfa.com/html/2004-7-5/200475230817.htm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按照該條,你可以履行要求退房的請求,如果kfs執意不履行,當然他也無法履行,可以申請法院訴訟羅。沒有問題的,合同法對合同履行的約定未必是要寫在合同裡面的,約定的事項可以由法律規定。你現在在房價大跌的情況下退房,是有好處的,維護了最大的權益的同時可以底價買房子。在申請退房的時候,可以一並申請違約金、利息損失和其他賠償。
如果出現以下八種情況,購房人可提出退房 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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