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房屋拆遷項目--系鎮裡籌劃築路以吸引投資,打造高科技園區(農業還是工業不清楚)。有以下問題 1.我家在此拆遷安置之列。宅基費標准是950元/平米,建築面積不滿180平米的宅基按180平米起付(也就是最低950×180=171000元),超過180平米的部分還是按950/平米算。但聽說在金山區其它鎮有22w起付標准的說法(不知可靠否?)可以提出按22w賠付標准的嗎? 2.現在我們這裡拆遷安置房是安排在鎮上的新開發小區的,按人口算優惠價面積數,即:1人30平米優惠,家裡人數越多優惠平米數越多。但是我所知道的應該有這樣的一個精神:按照實際情況選擇有利於被拆遷人利益的方式進行操作,就是說如果按人口算所得面積小於實際建築面積應該按照實際建築面積給予優惠,是不是這樣的?還是現在新的拆遷法變了? 3。像這樣的項目,可以拒簽嗎?會不會強行拆遷?這屬於鎮裡的工程!
請不要復制一些看不懂的相關條例給我看!我看得夠多了~~! 看了你的問題後,我臨時去學習了下上海的拆遷法規,嘿嘿,學得不精,大家探討,高手指點。 1、如果是農村房屋拆遷,你首先要看有沒有關於你那裡的土地征用公告,全國都一樣,依據公告辦法,所有征地補償項目必須要公示。而且還要發布征用土地方案公告。然後你可以要求看那條道路准予修建的相關手續,包括用地紅線,農地轉用審批手續,規劃批准文件等。也就是說,你要確定這條路是不是合法,才好談後面的問題。如果是手續不全,那就隨便你怎麼談補償啦。至於具體的補償標准,你可以去上海房地局查詢下,具體的土地位置補償標准可能會不一樣,這標准都要在公告裡公示的。 2、看你說的這種優惠,應該不會出現在文件中的,這是為了緩解補償壓力,減少矛盾的一種對政策的活用,也就是俗稱的“就高不就低”。這種優惠其實是計算你們的合法房屋面積,我估計你們的建房審批是根據人口來定,就是說在拆遷中對於沒有合法手續的歷史房屋,套用建房審批標准來認定你的合法面積,而不是簡單的斷定為違章。進而套用這個方法,對有合法手續的房屋也用人口計算,如果按人口計算的合法面積大於你辦證照上的面積則用人口計算面積,也就是“就高”。但是,應該和你提到的實際建築面積無關。 3、按我開始說的,如果有合法征用手續,公告到位,資金補償按政策進行就可以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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