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和第二套在五年之內上市交易的話,關於個人所得稅方面的繳納,有沒有區別?是不是第一套和第二套房子只有五年之後所得稅交納有區別,五年之內都是一樣作為保證金形式繳納的?最好給我的答案是上海市的政策,希望還可以提供相關的連接。謝謝! 沒滿五年出售方需要付: 個人所得稅:2%的保證金或差額的20%(選一). 營業稅:全額*5.55%. 土地增直金如果滿三年需要付0.25%,如不滿側付0.5% 另外還需付交易手續費2.5元/平方. 印花稅:千分之5. 購買方要付: 3%的契稅. 交易手續費2.5元/平方. 印花稅:千分之5. 無論你是第一套,還是第二套,都是一樣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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