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城鎮職工在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個人資料:申請貸款的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身份證明及配偶的相關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均可)的復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各4份; 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 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須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 以上這些材料,一定要帶上原件及相應份數的復印件。
2、房屋建審資料: 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
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銀行及經辦網點辦理公積金貸款,還可就近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首先要問清楚開發商的項目按揭銀行情況,問清樓盤“五證”是否齊全、能不能給自己提供相關手續等。假如開發商雖然“五證”齊全但不給購房者提供,也不可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流程: 1、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1)借款人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及婚姻狀況證明; (2)借款人家庭財產和收入證明; (3)合法的購(建、修)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資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資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保證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5)有所購(建、修)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有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7)對自有住房進行翻建、大修的、應出具自有住房產權證明; (8)有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9)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3、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保證合同》後,辦理借款手續。 5、受托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托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