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房子是單位賣了部分地皮,由開發商免費給單位蓋的房子,單位將房子以集資的形式賣給了員工,這樣的做法顯然是不對的,那麼我想知道我們受害者應該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從哪裡入手會更快點? 1、找房管部門、規劃部門、土管部門分別咨詢一下,看是否屬於違規建築,若是的話,只有找原單位協商退款,協商不成起訴,要求解除合同(該集資過程合同關系屬無效,法律支持解除)! 2、若不是違規建築,上述單位人員會告訴您不能發證的原因在哪裡,然後找單位針對性協商解決! 這類情況較多,我估計可能是單位沒繳齊有關稅費(若是違規建築,有關單位不能讓蓋起來),急不得!只有協商補辦好有關手續,一步步慢慢的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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