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參加工作,買房的時候因為工資太少了必須要找個人作為共同貸款人銀行才給貸款。 現在我父親他們沒有買房,如果現在我父親作為共同貸款人,那以後他們再買房是不是算是第二套房呢? 房地局過戶那邊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如果你父母名下是第一次購房,是不會算第二套住房的,沒有個人所得稅。
之前你在銀行貸款,據我所經手的案子,這種情況下你父親應該是共同還款人,你是主借款人。這樣不會算第二套住房。
你可以和父親一起帶上身份證,去當地銀行查詢你們的個人征信,看你父親名下有沒有借款記錄。如果顯示有一筆,在沒有還清的情況下,再購房,可以出示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是你購買的,同樣可以申請利率下浮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