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居住的房子是我已故姑媽留給我的房子,姑媽沒有子女,姑媽臨終前寫有遺囑,遺囑說明該房子由我和我老公繼承。現在房產證還是姑媽的名字,沒有過戶。而現在聽說單位要拆遷房子。(我不是該單位的職工)請問:如果拆遷,我可以跟別的職工一樣享受同樣的待遇嗎? 你好,你應該先去房產局辦理繼承登記過戶手續,然後與拆遷方協商拆遷的事宜,作為產權人你們享受的待遇應該和其他產權人是同等的,謝謝! 趕快做一份遺產公正。拆遷和職工無關,你不是那單位的,不享受職工待遇。但是你可以享受拆遷的待遇---因為這房子是你的私有產權。不要告訴我那房子不是產權房是使用權房,如果是使用權房,是按照戶口本、租賃證來享受動遷待遇,也和職工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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