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二婚已十幾年,結婚時那套房子是由於我媽媽和爸爸關系分得的單位房子,後來離婚,我媽媽將房子讓給我爸爸(因為我是判給我爸爸),二婚時我們任然住在那套房子裡,後來房子拆遷,我們賠了一套新的房子,我想請問: 1,如果這個新房子寫我爸爸名字,我後媽是否有一半的所有權?那如果我爸爸過世,我是否有房子所有權?如何分配此房子? 2,如果這個新房子我爸寫我名字,那麼後媽是否享部分所有權?我有沒有部分所有權?如果我爸爸過世,就全部歸她所有,還是我有部分可得? 3,如果房子寫我們三個人名字,是不是每人平均分配?如果我爸爸過世,那我和我後媽平均分配? 一、沒有。如果你爸爸過世,你有一半的產權。你後媽有一半的產權。 二、如果寫你名字,你後媽沒有所有權。如果你爸爸過世,這個房子還是你的,你後媽還是沒有所有權。 三、對。如果寫三個人的名字是平均分配。如果你爸爸過世,你的份額是三分之一加六分之一。剩下的是你後媽的。 四,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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