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年中買的房子,婚前購房按揭貸款,不過房子要到明年底才能拿到,所以還未取得房產證。今年十月准備結婚,婚後要繼續還貸。如果要去做婚前財產公證,要准備什麼?我用的商業貸款,可是每年可以提房積金還款,已經足夠。我可以要求婚後還貸款的部分為自己私有嗎?就是如果有意外離婚,不用退給一般的婚後還款給丈夫。 或是說,房產我和丈夫可以在私下立字據嗎?不去公證是否有效合法?如果丈夫同意婚後還款的部分是我私有的,是否合法? 對於你的首付款部分可以不進行公證。也沒有必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婚前取得財產只要婚後沒有進行約定成共有的就屬於個人所有。你的房子是按揭購買,在婚後也需要還款,這是一種特殊情況,如果你丈夫同意的話你們可以在辦理完結婚登記後辦理《夫妻財產約定》。 需要准備下列證明材料:1、雙方身份證2、雙方戶口本3、結婚證4、購房合同5、購房付款憑證6、按揭合同 如果是成都市的可以聯系:[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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