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新房,交了首付房子大概在2年後建成。但那個房地產開發商開發了2個小區我們買了其中之一,但另一個小區已經建成,但房子有質量問題,通不過檢驗。我們擔心,我的小區建成後是否會也存在質量問題,還有就是這件事已被暴光,受到影響,我們買的那個小區就沒人敢去買了,也就是說貶值了。我們應該怎麼做?能否毀約?毀約又該怎麼承擔責任,首付27萬已交。大概也就一個月左右。出事情在一星期左右 你說的問題要具體分析: 首先,根據你說的交房時間判斷,你買的是期房,如果這個項目目前還沒有開工或者剛剛開工(房子還沒有建到1/3),那麼國家是有規定的,向這樣的房子房管局是不能給開發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那麼他賣房子是不合法的(跟你簽的購房合同也應該不是正規的購房合同,甚至有可能沒簽合同),所以你可以要求退房,而且開發商還要付給你利息。 但是,如果你買的是已經具有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期房,已經回了首付款,並且簽了購房合同,那麼就必須按合同執行了。 再說,房子的質量有問題又不是你買的小區,房子質量有問題,的確跟開發商有一定的聯系,但是這不是根本,房子的開發商和房子的建築商一般都不是一家,質量有問題跟建築商有直接聯系,這個小區開發商用這個建築商來建,但那個小區開發商就不一定用它,所以,你的想法也有點多慮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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