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行車長期放在樓道裡,物業也提醒過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但是我們是交了物業費的,物業費是包括保安費的,丟了自行車他們一點責任也沒有嗎?(再說他們的監控器那天晚上沒開,調錄像也調不出來。) 1因為目前還沒有針對物業服務的法律法規,《物業法》對這個沒有具體規定。所以只能從治安管理條例、民事法來找依據。要是有耐心的話,可以考慮從法律手段去處理。 2看該小區的物業服務公司什麼性質的,翻看一下物業服務合同,看裡面有沒有條款涉及關於自行車在樓道失竅的,按服務合同會比較有依據。 3物業公司的監控器不開,應該屬於違反保安規則的,公安局和工商局會管這一塊的,要罰款。所以你可以要求他們賠你錢,否則要脅他們:會報110或派出所,那時候罰款,物業公司就更虧了。
總之這年頭,本分的業主權益是無法保證的,除非放精明些、大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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