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詢一個問題,比較急,望各位專家耐心看完我的問題並能提供幫助啊,先謝謝了! 我07年在廣州增城新塘廣州海倫堡買了一個房子,如今家房產證下來了。但是,因為我家一樓戶型與2層以上存在嚴重的不同,即房間門(電梯間附近)是往裡縮進1.2米*1.2米(即,沒有和電梯間平齊),這與2層及以上(房間門與電梯間平齊)是完全不一樣的,,,現在問題就是,房產證把房屋結構圖在房間門附近直接與電梯間平齊!!即比實際多了一個1.2*1.2方,存在嚴重的不符!而開放商要求我們補交這部分面積*合同單價【合同面積目前比房產證的面積已經超過3%】,開放商整天要挾著我們按照房產證上的面積交錢,否則不給房產證;要麼就退房(mygod,我們不是炒房,是住房,退了房子住大街啊);問題不是沒有錢,如果是真的多了幾個方,要交ok;主要是他一紙公文隨便多圈一個地方,我就得交錢啊? 我現在比較困惑3個問題,希望專家幫忙出謀劃策: 1、為了拿到房產證,這錢(比實際多出來的面積)到底該不該交? 2、如果說開發商就認定法律文件,我該如何,是請求重新測量,還是? 3、如果重新測量的話,相關測量費用誰來承擔?原本就是某些人員不認真負責,現在卻要讓我們平民老百姓買單,實有不甘! 再次謝謝各位專家! 你好,我是一個房產測量人員,從業已有十年之久,回答如下: 1、首先,對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並堅定的站在你的一邊! 2、如果你的房子(戶門內的專屬部分)和樓上的(二樓)除房間門(電梯間附近)之處不同,其他部分的水平投影完全相同的話,正常情況下你的建築面積和樓上肯定不同。因為正常情況下你說的1.2米*1.2米的空間應屬於公共空間,不屬於專有空間,是應該公攤的。 3、如果開發商僅憑一份錯誤的房產測量報告來向你索要房款的話是不對的,你不應交這個錢。 4、在這個問題沒有解決之前,根本談不上“面積差異處理”的相關規定。 解決方法: 1、找到房產測量單位及測量人員,給其講清情況,要求其糾正錯誤的測量結果並道歉。 2、如果第1條要求得不到滿足的話,找其領導,說清情況,並重復第1條要求。 3、如果仍達不到目地,找房產測量成果審查部門(房產局或房地局),說明情況,要求其糾正並處分測量單位和測量人員。 以上幾點都不用花錢,估計解決問題的可能性在95%以上。如果仍不能解決問題,就只能將有關單位一並告上法庭了,具體問題可以再詳細給我說說。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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