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在牡丹江興中路與文化街交匯處有一處居住了20多年的平房,此房面臨兩條主干道,屬於門市房,現此處地段欲進行拆遷,采用的是棚戶區改造的政策。由於特殊原因我家的此處住房沒有辦房照,開發商對有門市房照的每平米補償6000多元,請問我們的住房的補償應該能給到多少,是否能享有1:1兌換新房的政策(兌換住宅房,非門市房),聽說房屋住了一定的時間產權自動歸住宅者所有,請問是多少年? 情況緊急,請懂得此處法律條例的高手給予明確答復。 辦法可行者給出此號全部積分。 注:本人絕非貪得無厭者,只想憑借此房1:1兌換新住宅樓房,不知可能性大否? 拆遷補償,雖然各地的具體做法有所不同,但即便原則還是一致的。 如果你要求按照1:1分配安置房,這是合理的。因為拆遷的基本原則是按照市場評估價給以補償並分配不小於拆遷面積的安置房。 但又兩個問題要高清楚: 一是該房沒有房產證,如果當初是購買的,還有沒有合同之類的憑證保留。如果有,拆遷補償是不會有問題的。如果沒有,居住20多年有沒有向別人付租金,如果沒有,也可以認定為使用權房,拆遷補償也不會有問題。 二是門市房的拆遷補償,不僅價格與住宅不同,而且分配的也是門市房。 認定是否屬於門市房,只能根據營業執照和稅務憑證。如果有營業執照,按照門市房補償和分配門市房,否則只能按照住宅拆遷並分配安置房。 以上不是法律規定,而是一般做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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