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中介的安排下,進入了現在所在房屋居住。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是由 房主以電話的方式委托名叫李建的中介所簽的。(出租方:李建代) 現在,房主以這個理由說合同無效,要現在收回出租的房子,離合同上的 期限還有7個月。但是我現在已經居住了5個月。之前她為什麼明知合同無效,要收我付的房屋租金,她為什麼明知合同無效,要讓我住進來,而現在租賃的時間未到,要收回房子,她這種行為是不是屬於欺詐。我現在真的很苦惱,希望專家給點幫助。謝謝 (委托是電話的方式,無書面委托證明,所以她才說合同無效) 不會找中介也沒用吧???
畢竟房屋租賃合同上面寫著兩個人的名字李建代和你
房主雖然是別人但對你來說租賃方的是中介收你錢的也是中介只要中介跑不了他必然要退給你錢
消費者協會還有派出所都會管的拿著你的證據就是那份合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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