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去世後留下一處私房已經辦理了公證有我一繼承為辦理房產證過戶現在拆遷是否還算做原來的夫妻共同財產 公證書對你是有效的,當戶主方把該住房公證給某一個人以後,該人就有了該房的處置權利,包括:過戶、交易等。 還有,如果該房原戶主將該房公證給指定的某一個人且不需要辦理過戶登記,那麼該房處理權(記住沒有過戶只有處置權,不享有產權。)就為公證書上的所表明的這個人。如果該房經過公證給指定的某一個人,那麼該人持該公證書進行過戶,如果過戶時該人已婚,那麼不管房產證上面寫的名字是誰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有當該房過戶,此人才享受該房的產權。 所以,只有該房過戶以後才算你本人的產權,如果沒有辦理過戶你就只有支配權。建議去辦理過戶,這樣拆遷對你才有利! 還有,如果此房是屬於原房主過世後繼承給你的,那麼過戶還要繳納一筆遺產稅。具體情況你可以到你所處當地的房產交易中心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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