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說是外地人不能在此落戶的那種,但是本市人無所謂,而且可以貸款和買賣,通過中介介紹的,說是只有房屋的使用權,土地是大隊的,這樣的房屋可以買嗎,買了之後會不會大隊說拆遷,我根本沒有支配權,而且沒有經濟補償嗎,請高手指點!!!!! 這樣的房子是集體土地,也就是說不是屬於個人產權,一般這樣的土地,購買土地只擁有50年使用權,購買過來之後可以買賣,但買賣權利屬於個人行為,不受國家房產交易法保護,此類型的房屋無法進行銀行貸款,因為銀行只認產權房,如果是中介說能貸款,一句話,根本不可能!!講解到拆遷,如果說是大隊的房子,那麼大隊不會拆的,在使用權限時間內(50年),如有任何拆遷行為,都給予補償,但補償金額無法控制。最後說一句這樣房子買了根本沒用,剩了以後後悔,奉勸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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