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售樓處交了5w訂金,具體是訂金還是定金當時沒有明確,當時售樓處也沒有說不能退還,但是房子的預售證下來了。後來我不打算買這個房子了,想要返還訂金,售樓處的人說是定金,不予返還,說簽署了定金合同,可是這個定金合同不是我自己簽的字,是售樓處的人自己簽的,說是給我打了個電話確認過了,可我根本沒有印象。現在手裡只有一張收款收據,上面只寫了房號和價格,其他的都沒有寫。 請問這種情況下,我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開發商在預售房許可證沒辦下來之前銷售的房子都是違法,不管他是那個定金,都可以退.但是你就這樣去找他退,肯定不的退,需要用法律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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