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百科 | 烹飪美食 | 家居裝修 | 購房置業 | 婚嫁 | 家電 | 寵物 | 育兒 | 購物|
您現在的位置: 大眾科普 >> 生活 >> 房屋租賃:我是否能要求房東退還押金?正文

房屋租賃:我是否能要求房東退還押金?

 推 薦 文 章
更新時間:2022-05-18
今年5月,租了一家飯店的門面一角開了個小水店。與房東簽定了半年的租賃協議,但租金是三個月一交(4000元/月),並且交了4000元押金。並答應每月另交兩百元的電費。合同從6月1日起生效。
但我因家中有事,在6月的前半個月裡就沒有使用店鋪。也因為家中事故的變化准備在三個月期滿結束租賃。
我的問題事是:一。我可不可以要求房東退還我的押金?(該押金在合同中注明了如我要提前中止合同該押金便為賠償金,我想請問該條款是否具備法律效應可以生效?)
二。房東提供的房屋在大雨天嚴重漏水,我該如何維護我的利益?
三。如果不能退還押金,我承諾的每月兩百元電費能否在押金裡扣除。
如能解答十分感謝。
 
1.不可以,條款當然生效,簡單條款無爭議。
2.看你們合同的規定了
3.不可以。但是承諾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如是口頭,且合同上無約定或約定對方付費,當然可以不交!
 

外地戶口在福州有地方貸款嗎 
版權所有 © 大眾科普網(www.g06.net)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