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最近因為之前的一套房子在鬧別扭。 現在住的房子是貸款買的,還沒有還完貸款。母親為了想提前還完貸款(還有十六萬還完),決定把之前的房子賣出去。經過了售房中介,有人願意花60萬買(那是一套57平方米,包含有2間門頭房的一樓住房)。父母覺得挺合算的,畢竟這樣賣出去,就是一萬多一平米了。 可是接下來問題出現了,60萬在手裡買不到新房子。。。。(我們家是濟南的)。本來是想賣了之後還貸款然後再買套新房子的,可是父母逛遍了樓市,發現60萬在市區竟然買不到像樣的房子了。(濟南樓價漲得實在太。。。) 然後,母親又聽說這個價錢賣了之前的房子有些虧,畢竟是一樓,而且還有門頭房(算是商業房?),我母親又不想賣了,想出更高的價格(100萬,結果無人問津。。),現在如果反悔的話,要給那個買樓人2萬元補償費的。 父親就覺得賣了比較好,花60萬能在稍微偏的地方買一套新房。 我也很郁悶啊。父母也在問我意見,我咨詢一下大家意見,怎麼辦才最好,謝謝了。 我覺得以現在這種房價的趨勢可以暫時不賣原來的房子,因為60萬確實有點少了,但是考慮到未還完的貸款你們會有壓力,父母也為你們著急,為了盡快解決問題我覺得最好是把事情好好的分析一下,市場價到底是多少錢,人家要2萬補償是怎麼回事,能不能推掉,讓主動權掌握在你們手上,然後再決定要不要賣。如果你們沒有簽法律上必究的協議為什麼一定要給人2萬?盡量可以協商一下看能不能不補償,如果實在要補償那最好盡快再找一個比出這個價更高的人,把這2萬算在另一個買主上。這樣你們賣的也舒心,2萬也不用償還。主要是抓緊時間辦理。信息都查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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