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個關於戶籍管理方面的問題向您咨詢。 我於2009年7月在北京買房,在2010年4月份想將戶口遷到購買的房屋處,但遇到一個情況:戶籍民警說原房主的戶口沒有遷出,無法將我的戶口遷入。我問原房主,他說該房子是他親戚過戶給他的,存在矛盾,他無法聯系房子的原主人,戶口可能遷不出。(另:購房合同上未簽署需要遷出戶口條款) 這樣,我的戶口就無法遷入,將來肯定會影響到小孩的上學問題,因此我發信給貴電台,請您幫忙調查: 1、戶籍管理辦法中是否有關此種情況的管理辦法; 2、若沒有,戶籍管理辦法是否存在遺漏?因此種現象發生率很多。 3、我該怎麼辦?謝謝!(因購房時合同沒有注明,經查,法院不會受理) 你需要和原房主盡快協商,這樣的事情其實也很簡單,就是叫他們盡快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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