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7萬人不屬於此列,不易辨別其就業身份,這部分人占到城鎮全部從業人員的29.5%。可見,我國非農正規部門就業比重略低於上述平均水平,但高於許多國家。
2.勞務派遣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2.1勞務派遣的發展現狀 目前,包括勞務派遣在內的勞務經濟是我國的一個新的商機,發展現狀可以概括為快速發展、潛力巨大、無序競爭和缺乏規范。從調查的情況看,我國勞務派遣的現狀如下。
2.1.1地區情況 東部地區勞務派遣發展較快、規模較大。目前已經開展勞務派遣的地區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廣東、江蘇、浙江、福建、廣西、黑龍江、遼寧、吉林、江西、湖南山東等地,並且勞務派遣也在其他地區陸續不斷地開展起來。據報道,廣州目前從事人才租賃的公司達到120多家,北京僅勞動局頒發了資質證書的勞務派遣企業就在300家以上。據調查,北京的團興勞動與社會保險服務有限公司已經派遣勞務8000多人,深圳的鵬勞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已面向社會租賃員工4500多人。
2.1.2行業情況 采用勞務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業主要是服務業、制造業和建築業,如電信、銀行、飯店、醫院、郵政、家政、電力、鐵路運輸等服務性行業,以及建築業和制造業的一些部門。
2.1.3企業情況 勞務派遣特別受到外資企業、優勢企業和國有大企業的歡迎。深圳主要是外向型企業、股份制企業以及競爭激烈的電信、銀行等行業對勞務派遣的需求大。一些著名的企業如深圳華為、賽格三星、賽格日立、希捷等,都使用過派遣員工。
2.1.4從業人員情況 勞務派遣的從業人員以城市外來勞動力、大中專畢業生、企業下崗分流人員以及專門人才為主。 2.1.5職業情況 勞務派遣的職業、崗位估計有40多種,主要有鐘點工、秘書、話務員、櫃台小姐、銷售人員、客戶經理、司機、保安、廣告創意、股票運作、高級管理、市場分析、企業認證、商務談判、外文翻譯、裝飾設計、課程講學、電視拍攝、報刊寫作、名人傳記、時裝模特、法律顧問、制造業企業輔助工種等。
2.1.6經營單位情況 經營勞務派遣的主要是勞動部門下屬的職業介紹中心、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轉制而成的勞務派遣公司等。 2.1.7法律、規章建立情況 由於傳統就業形式單一,勞務派遣在我國還屬於一種比較新的事物。與國外相比,我國關於勞務派遣的管理制度還極不成熟。首先,沒有關於勞務派遣的立法:既沒有關於勞務派遣的單獨立法,已有的法律法規中也沒有相關的規定。其次,在法律缺位的情況下,其他管理制度也沒有跟上。個別地方也出台了一些有關的規章政策,但普遍存在調整對象范圍過窄、調整內容不全面等問題。從調查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有關規章:
(1)地方規章。 (2)社會保險政策。 (3)人才租賃政策。 2.2勞務派遣運作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勞務派遣業正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作為一個新生事務,還沒有充分進入政府政策的視野。在缺乏規范的情況下,勞務派遣在運作中暴露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2.1經營地位不明確 勞務派遣機構從事的是一種特殊的勞務經濟,其經營的業務還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這給勞務派遣企業開展業務造成很大影響:企業無法按業務內容進行登記注冊;如何核算勞務派遣企業的收入,依據什麼稅法,目前沒有規定。
2.2.2經營資質沒有審批 由於經營地位不明確,目前還沒有專門的部門對其經營資質和經營業務進行審批,可能造成盲目發展的局面。 2.2.3混業經營問題 從調查的情況看,很少有純粹的勞務派遣組織,大多是以勞務承包或勞務中介為主,兼營勞務派遣。 2.2.4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型工作的規模和崗位缺乏規范 目前,勞務派遣被許多企業廣泛用於各種可能的崗位。有一些比較正規的企業根據自身的需要合理地安排本企業勞務派遣型工作的規模,並對勞務派遣進行嚴格管理。它們制定專門的勞務用工管理規定,對勞務派遣三方的職責、派遣員工的培訓、考核、勞務費的發放原則和標准、以及派遣員工參加工會和黨團活動等作出明確規定。合理的用工規模和嚴格的管理,使得勞務派遣成為企業的一種有機的用工形式。企業通過建立末位淘汰制、將空出的固定崗位讓給派遣員工、把不合適的人員轉為勞務工的方式,使企業用工機制更靈活,使勞務派遣成為幫助企業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徑,從根本上節約了經營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率。
而另外有一些企業為了降低用工成本,借勞務派遣的名義,大規模裁員。勞務派遣還使一些企業減少或不用固定職工。如上海市嘉定區某高新企業就已經不設人事部門,也不再為職工開設養老金帳戶,企業只將一定數額的費用支付給人才服務中心,職工檔案保管、社會保險等有關人事工作就都交給了人才服務中心。
2.2.5勞務派遣三方的權益缺乏保障 目前,凡是從事勞務派遣的,一般都能作到以下幾點:勞務派遣機構與用人單位都簽定有勞務派遣協議書,勞務派遣機構與部分勞動者簽定有勞動合同,實行行業自律規范。但是,由於我國勞動保障的總體法制還不健全,使得勞務派遣在實際運作中無法可依、無章可循,導致出現以下問題:一是各派遣機構在具體協議內容和標准上做法不一,二是一些責任問題沒有解決辦法,三是發生爭議也無法解決。結果,勞務派遣機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益都無法完全得到保障。具體問題有:
⑴勞動合同問題。 ⑵參加社會保險問題。 ⑶跨地區就業的政策銜接問題。 ⑷勞動者的其他權益問題。 ⑸容易發生爭議的問題。 3發展勞務派遣的政策建議 目前,我國勞務派遣尚處於初步發展階段,規模和數量還有限,從需求來看,仍然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勞務派遣雖然尚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但已在我國顯示出促進就業的重要作用。在促進體制內就業機制轉換、促進城鄉就業結構轉變、調節勞動力市場供求形勢等方面,勞務派遣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說,在今後一段時期內,勞務派遣將作為一種重要的就業形式、用工形式,繼續發揮其特殊的作用。勞務派遣在發展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其中雖然有一些是經營不規范的問題,但是,更主要的還是法律規章不健全、政府政策缺位造成的勞務派遣業缺乏規范、發展缺乏保障的問題。
應分階段實施以下具體戰略步驟: 首先,近期內通過制定部門規章,使勞務派遣業享受有關就業促進的優惠政策,使之成為促進就業安置的重要渠道。 其次,在兩年時間內會同工商、稅務等部門制定“發展勞務派遣業的部門規章”,明確勞務派遣的合法地位,明確勞務派遣業的經營資格及相關工商、稅收政策。
第三,用5-6年的時間,在相關法律的建立和完善過程中,對勞務派遣業加以規范。 根據以上發展勞務派遣業的基本思路和戰略步驟,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3.1有針對性地鼓勵發展一批勞務派遣企業 3.1.1發展一批專業的勞務派遣合同公司 3.1.2發展一批有規模的連鎖經營勞務派遣企業 3.1.3鼓勵多元勞務派遣機構的發展 3.2有的放矢地扶持一批公益性勞務派遣組織 在企業勞動力調整時期,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於確實有市場的地區,可以將發展公益性的勞務派遣組織作為促進下崗職工出中心再就業、吸納破產關閉企業職工、以及失業人員就業的有效途徑,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3.2.1規定公益性勞務派遣企業的認定條件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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