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後還能轉嗎 在"五一"前,各區縣的經適房"轉商"政策各有不同.朝陽區和豐台區可以同名"轉商",即經適房戶主姓名不變,在補交了綜合地價款後,直接將經適房產權證換成商品房產權證;也可以交易過戶"轉商",即將經適房過戶到別人的名下,除了要補交綜合地價款外,還需繳納契稅和營業稅. 而昌平、海澱等區縣,則規定不能同名"轉商",只能過戶"轉商".海澱區更是需要提供房主戶口所在地街道住保部門同意不回購的確認書. 記者了解到,豐台區昨天起也只能交易過戶"轉商".這意味著,從昨天起,北京各區縣經適房"轉商"的政策統一了,即不能同名"轉商",只能過戶轉商.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昨天重申,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仍然按本市現行政策執行,沒有發生變化.按照北京已購經適房再上市的政策,經適房轉為商品房是需要通過買賣交易來實現的,並沒有能同名轉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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