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一中介公司簽訂了定金協議,沒簽合同 那房子,其實看著並不是特別滿意,但也不是特別滿意,所以當時,給業務員說,給這定金,我們到時候可能定這個房間,也可能不定這個房間。到時候再退錢。業務員當時也答應了(當場還有我朋友,第三方在,他可以證明業務員說過這話)。然後簽了定金協議。當天晚上,我覺得不滿意那房子,就給業務員掛電話說要退定金不要了(就在交了定金後1個多小時)。業務員說可以,但是他們經理說不行。 而且我覺得定金條簽的不規范,內容是 今日收到北京市朝陽區xx小區xx樓201主臥定金500元整。 北京市xx公司劉xx2010年5月10日
這個單子上,我沒簽名,也沒寫出我的名字,也沒約定期限,沒有甲方,只有收款的乙方,這樣的定金協議有效麼?是不是就是無效定金協議了? 我該如何拿回定金呢? 補充:交錢時在銀行交的,有錄像。 這種屬於口頭協議!只要你當場有說過如果覺得不適合再退回定金並且他有親口答應就能拿回全部定金。相信他們也不會為了500塊和你打官司!收到你的騷擾,你電話給中介私下調節一下! 中介都是那麼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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