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還不算落後的南通農村,一年父母的收入大概5w,房子蓋了13年了,那時花了差不多10w蓋的房子。現在有一路高壓電線經過我家房頂,房子需要拆遷,賠償標准是650/平米,整個房子大概18w,現在在農村蓋個房子要25w。我不知道現在在城市買個房子多少一平米,該不會650上下吧,我也不知道賠償該誰來管,要是照這樣的賠償標准我們家要倒退3,5年。這符合咱們國家集體奔小康的宗旨嗎?其實聽人家說省下達的標准是1680/平米,這中間的1000哪兒去了???真懷疑我們國家的制度了! 其實到這裡來發發牢騷,望各位達人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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