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抵押借款是指當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所欠款項時,以私有的合法財產——汽車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的一種還款方式.汽車抵押貸款之後,借款人將不對該車有擁有權,債權人有權暫管抵押物,也可以把汽車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來沖抵債務. 在汽車抵押借款期間,借款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理.在借款人在抵押期限到期之際,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可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債權人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就可延長抵押期限.當借款人還清所欠借款時,就可以收回抵押物及其所有權和支配權.在辦理汽車抵押借款手續時,借款人就需要填寫一份《汽車抵押借款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