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戶籍原在農村,有一房屋和幾塊地,現在我的戶籍已遷到城市,想請問我的戶籍沒有在農村了,地方政府是否有權將我的土地或者房屋收回,或者說如果因為我本人不在當地,當地村委或者個人對我的土地進行收回或侵占,那我可以對其進行控告嗎? 另外能否告訴我就現在國家對土地的使用和支配權的有關規定, 詳細明了的再加分!謝謝!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村民,以村委會為執行代表)應當收回該土地實行再分配。但房屋仍歸原所有人所有。 2.不能控告,但損害你房屋的除外。另外,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喪失了,僅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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